一、项目发起背景
司迈医疗设备捐赠项目是2016年11月,由司迈公司向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提出捐赠意向,11月30日正式得到项目可以实施的批复,12月15日项目正式启动。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总体情况:截止至2017年底,司迈医疗设备捐赠项目覆盖17个省份,有126家医院申请,118家医院签定协议,82家医院收到设备(其中一台免费)。
(二)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个/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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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份 |
已到位 |
已培训 |
|
1 |
陕西省 |
24 |
23 |
|
2 |
甘肃省 |
16 |
12 |
|
3 |
新疆自治区 |
8 |
5 |
|
4 |
河北省 |
10 |
8 |
|
5 |
四川省 |
2 |
8 |
|
6 |
山西省 |
6 |
8 |
|
序号 |
省份 |
已到位 |
已培训 |
|
7 |
云南省 |
2 |
7 |
|
8 |
青海省 |
0 |
4 |
|
9 |
安徽省 |
3 |
5 |
|
10 |
湖南省 |
3 |
3 |
|
11 |
河南省 |
3 |
5 |
|
12 |
广东省 |
4 |
1 |
|
13 |
江苏省 |
0 |
3 |
|
14 |
浙江省 |
0 |
3 |
|
15 |
湖北省 |
1 |
2 |
|
16 |
广西省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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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内蒙古 |
0 |
1 |
|
共计(医院数量) |
82 |
99 |
|
三、项目取得成绩
1、各地侨联、医院积极配合,项目稳步推进
本项目的推进、实施得到各地方侨联和医院的支持与配合,从2017年1月至12月,完成了申请设备、签订协议、配送安装设备、开展手术、培训指导等多项环节和任务,不断完善和推进本项目。
2、基金会深入各地考察,落实工作
2017初,基金会前往陕西、山西、甘肃、浙江的医院进行了捐赠前调研、受赠医院的考察等工作。通过调研、考察了解到基层医院对捐赠的高端医疗设备的较大需求。
3、各地培训工作有条不紊、覆盖面广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捐赠设备的有效性,避免出现有顶级设备却不会使用的尴尬境地。在2017年基金会邀请了多位协和医院、301医院、广东珠江医院泌尿科知名专家,分别在陕西省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山西省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举办了五期司迈医疗设备捐赠--手术应用公益培训班,共计培训医务人员近300人。不仅为基层医生进行了理论讲座、现场手术操作观摩学习,还建立了专家培训交流群,让专家与参加培训的医务工作者之间建立及时、长期、有效的交流机制,对于医务工作者在使用设备手术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和指导交流,充分发挥培训职能,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用得上、用得起、用着放心的医疗队伍。
四、2018年项目计划
1、2018年设备捐赠持续推进,捐赠目标为100台;
2、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医院进行倾斜,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前期项目主要针对医疗机构为二级医疗单位,在2018年的捐赠标准中,不仅保留对原有级别医疗单位要大力支持,也满足对欠发达地区县、市三级医疗机构的需求,真正做到倾听基层的需求,把捐赠工作落实到有实际需要的医院;
3、继续对针对申请医院数量较多的省份进行统一培训;
4、加大对申请医院的考察工作及受赠医院的回访工作,深入了解基层医院对设备的需求情况及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捐赠工作。
1、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向各地方侨联发文《关于申报司迈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凝系统的通知》及附件1-6,介绍捐赠事项。
2、各地方侨联向医院发文《关于申报司迈等离子双极电切电切电凝系统》及附件1-6,介绍捐赠事项。
3、医院将以下资料交与地方侨联审批:
① 附件2《申请表》,在“申报单位”处签字盖章;
② 《医院简介》、《泌尿外科简介》,需盖公章;
③ 附件6《捐赠协议书》一式四份,签字并盖章(含骑缝章)。
4、地方侨联需进行以下工作:
① 对附件2《申请表》审核,并在“地方侨联意见”处盖章;
② 附件3《申报统计表》汇总并盖章;
③ 连同医院提供的《医院简介》、《泌尿外科简介》、《捐赠协议书》一同寄送至基金会。
5、基金会审核申请医院资质,审核通过后在附件2《申请表》和附件6《捐赠协议书》盖章,并将材料寄回至各方,基金会、地方侨联及申请医院三方各执一份。
6、司迈根据基金会提供材料安排发货,货到后由司迈公司工程师上门安装指导。
注:专家手术培训为不定期、不定地点的集中培训,专家手术培训前会向各地方侨联发文,通知相关事项。
一、基金会向医院捐赠设备为自愿无偿捐赠。
二、医院不得以“司迈医疗设备捐赠”的公益项目或公益活动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三、医院需定期向基金会报告受赠设备的使用情况,有义务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专项审计及基金会的不定期抽查。
四、本项目独立核算,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若以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须经基金会同意。任何有悖于基金会设立宗旨的,基金会与医院均有权拒绝或终止捐赠。
六、如本项目完成使命、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终止时,须经捐赠方、基金会共同决定。
七、本项目终止后由基金会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对项目进行清算。清算工作由有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并公开发表审计清算结果。
八、医院接受基金会捐赠设备后,向基金会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设备妥善保管、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受赠设备性质、用途以及转让、转卖、挪用、侵占或贪污受赠设备。
1、医院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对有需求的欠发达地区县、市三级医疗机构适当予以条件放宽),且具有开展泌尿外科、妇产科、普外科腹腔镜手术能力
2、自愿参与公益活动,每年使用基金会捐赠设备为困难患者群体实施免费手术;
3、承诺受捐赠设备不闲置、转卖、转让和人为损坏等;
4、愿意接受基金会及捐赠方的不定期监督及检查;
5、保证自愿填写申报表,并且内容真实,没有虚假;
6、珠海市司迈科技有限公司代替基金会将设备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7、医院在接收捐赠设备后即向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据及设备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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