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预算及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2023-02-17

为规范费用开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费用支出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各部门办理资金拨付、项目借款、费用报销时,适用本办法。

二、费用支出原则上实行预算管理。因业务活动的特殊性,允许发生预算外支出。预算内支出与预算外支出应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具体如下

(一)预算内支出

1.预算管理。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下旬,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费用支出预算草案。项目部负责编制公益活动支出、提供服务支出的预算草案、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费用、其他费用预算草案。项目部、财务部门每年2月中旬将预算草案提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并于每年3月初提交秘书长办公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因客观原因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支出,适用《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分级审批。为提高工作效率,预算内的费用支出采取总量控制分级审批的程序。

(1)费用支出5万元(不含)以下由秘书长审批、超过5万元(含)由理事长审批;

(2)同一项目的费用支出,在预算额度内原则上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项目部应以书面通知形式向财务部门报备;

(3)管理费用支出,在预算额度内原则上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办公室应以书面通知形式向财务部门报备。

(二)预算外支出

1.预算外费用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秘书长报准,由秘书长报理事长办公会批准执行。重大费用支出应根据侨基会章程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2.预算外费用支出。严格按资金计划进行控制,实际支出不得超出计划总量;

3.筹资费用、其他费用属于预算对外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控制。

 三、费用支出原则

(一)合法性。费用支出应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捐赠人意愿、遵守侨基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量入为出。费用支出应与相关资金同步进行,在相关资金未到账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财务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并暂停办理支出手续。

(三)提倡勤俭节约。费用支出应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搞特殊化。办公用电子产品使用年限未超过三年的,不得置换,并严格按办公场所、办公人数进行总量控制。

(四)注重使用效益。按项目进度、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拨付,防止沉淀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费用支出的控制与监督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费用控制与管理,其中项目部负责业务活动支出控制与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控制与管理。

(二)财务部门负责对业务活动支出、管理费用的审核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在等待领导批示的情况下,财务部门有权暂停资金拨付或费用报销。

(三)负有审批权限的领导,与本人相关的费用报销(日常报销、差旅费等),应指定同级别或报请上级别的领导负责审批。

(四)费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及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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