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爱心·乡村学生眼视光工程”项目由中国侨联指导,中国侨联基层建设部发起,在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设立的学生筛查普惠性项目,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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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项目实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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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侨联开展学生眼视光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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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符合配镜的学生定制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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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生发放眼镜
一、专项公益金设立后,基金会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在基金会基本账户下设立单独会计科目,并对专项公益基金款项单独核算。
二、定向捐赠为专款专用,专项基金管委会可根据社会需求,在征得捐赠方同意后,确定开展的活动和资助的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
基金会对专项基金资金提供专业化的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及审计服务,对于资金使用完全按照《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执行。
基金会为捐赠方开具捐赠统一票据;
捐赠1000元及以上授予捐赠方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爱心证书;
捐赠100万元及以上,可召开新闻发布会,捐赠方代表出席并致辞,现场背景板注明“捐助个人或企业名称”,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