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爱心卫生所】 卫生部前不久公布数据显示:有70%以上的农村人口是在家死亡的。小病扛、大病拖、看病难、看病贵,有病不能及时诊断。这已成为农村一大问题。完善乡村医疗设备,提高乡村医生诊治水平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完善西部及贫困地区乡村医疗条件,提高乡村医生诊治水平是。基金会倡导社会爱心人士及企业进行捐赠,援建侨爱心卫生院/室,该项目可以按照捐赠人(或企业)意愿命名;政府配套资金不少于捐赠款,接受当地群众通过出工、出力及小额捐赠做出的贡献,多方共同努力,筹建乡村卫生院/室。乡村诊所的建成将提高农村生活水平,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
侨爱心卫生所项目流程分为申请程序和受赠程序;
(一)申请程序:
1.捐赠人填写捐赠书;
2.汇款至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城区支行
账 号:3233 5601 8574
3.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出据捐赠收据;
4.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向捐赠人反馈具体选址结果、选址原因、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建卫生院图纸、工程预算、购置B超机、X光机、验血等设备票据、施工进度表、督查单位;
5.应捐赠人要求,可在建卫生院过程中进行验收;
6.捐赠人或捐赠人的委托人参加落成验收等。
(二)受赠程序:
1.由需建侨爱心卫生院地区提出申请,经省侨联审核同意后,送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申请中应包括内容:选址说明、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政府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建卫生院方案、购买设备方案、监督单位、预计工期。
2.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审核后(包括书面审核及实地考察),征求及反馈捐赠人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受赠地区向有关部门申请,落实卫生院命名,即“***侨爱心卫生院”。
3.上述程序完成后,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将款拨至受捐地区省侨联帐号,由省侨联监督实施,按进度拨发捐赠款。
4.卫生院建设中要接受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及本省级侨联监督,并按月向之报告建设进度,卫生院建成后进行落成仪式,邀请捐赠人参加。
5.建成的侨爱心卫生院定期向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和捐赠人反馈新院建成后,医疗情况,患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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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捐赠“侨爱心卫生院”捐赠数额为20-30万元人民币,地方政府配套,修建卫生所用房,或购置B超机、X光机、验血等必要医疗设备,并对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项目的建成将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改善农村就医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