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停电是城市公益的“红灯”
2010-09-09

    9月6日,呼和浩特市民张女士反映:“我住在金桥开发区金桥路附近,最近几天我发现从南二环路以南至金桥大桥以北的路灯和红绿灯全都不亮,过往车辆和周边小区内住户较多,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当日上午,记者来到金桥路与世纪四路、世纪五路和世纪六路交接路口,发现这里的红绿灯都没有工作,过往车辆秩序混乱。就此,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原来红绿灯停摆的原因,却是照明处拖欠电费22万元。(9月8日中新社)

    红绿灯本来是一种公共产品,是规范道路交通的第一触点。无法想象,在城市道路拥挤非常的现在,要是没有了红绿灯,会是怎样一种混乱景象。

    公共产品的费用应该由谁支出,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共财政。那么是不是呼和浩特的财政支付不了红绿灯的电费了呢?答案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任何一个城市的管理者,都不会掉脚在这点小钱面前。

    话已至此,照明处拖欠的电费又该做何解释呢?这里面,暴露出的,是城市公益的不正常“栓塞”。用老百姓的话说,就叫不差钱,差事儿。

    首先,是公众财政的执行效率问题。据照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的红绿灯电费,是照明处的工作人员与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登记查表后上交给财政部门,再由财政部门直接拨款给供电部门的。在程序方面,这也有如一条“道路”。只要有路,就会有堵车现象,如果一查到底,程序“栓塞”一定在所难免。

    其次,是相关部门的公益责任问题。公益的,就是大家的,大家的,就不是自家的,这是一个微妙的区别。但在现实中,这种微妙,往往会被无限放大,成为横亘在一些人心中的坎儿。而且就算是相关部门的公益心不差,但到了具体的执行,也常常会被放水,从而导致巨大的公益损失。

    第三,是电业部门的垄断心理问题。可能是对一些小门小户的停电已经习惯了,所以对红绿灯的停电也就顺势而为了。这种不假思索,来自垄断企业的习惯心理。不知他们想过没有,对于城市公益,电业部门的责任是相当重大的。从这一点上说,他们根本就没有以停电对付公益的权力。

    如果对于欠费只剩拉闸这一种方法了,无疑是经营思路的误区。

    不管怎样,对于这种有钱办不了事的现象,我们尤其纠结。与此同时,我们还看到一个消息,就在呼市红绿灯停摆事件曝光的当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分局王家贬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原因是欠费停机。

    公共财政的断裂带,由此突然被拉大。我们不仅真切地感到,公共利益的立法保障已经到了非进行不可的时候了,无论是行政行为还是市场行为,都需要重建对于公共利益的敬畏。因为无论你在市场上走得多远,你都不会走出公益的圈子。

    我们真诚地希望,呼市乍现的红绿灯欠费停电,能够把已经被悬到半空的公共利益,重新拉回到一些人、一些部门的心中,进行重新定位。那些处于断裂情况下的公共财政支付系统,也应该进行自查,从而刮骨疗毒,避免这样那样的“黑色幽默”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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